1
在沙滩上的女孩,一头长发散开着,脸像蔷薇一样美,皮肤被晒成棕色,就像诱人的蜜糖。你能相信吗,这个美好的蜜糖女孩正坐在我的怀里呢。
在美丽的海边,怀抱着这样的姑娘,这一刻最应该做的当然就是——接吻。
我慢慢靠近,近到能闻到她头发上的海藻香味,听到她被海浪声遮掩着的呼吸。就要吻下去的时候,蜜糖咯咯笑着推开了我:“我们去吃晚饭吧!”
我只好舔舔自己的嘴唇,咽下一口口水。喉结咯噔一响。像个不折不扣的色情狂。
一个年轻男人索吻被拒,就像被人在熊熊燃烧的荷尔蒙上浇下一盆冰水,所以吃晚饭时我就有点儿无精打采。蜜糖看出我情绪不佳,千方百计逗我说话——瞧。除了不肯接吻,她实在是挺讨人喜欢的,她给我倒啤酒。还给我剥生蚝。吃了一肚子生蚝我心旌摇曳,盯着她的嘴唇,心脏突突突地跳个不停,怀里像揣着一只着火的兔子。可我不敢冒险强吻,只好对她进行科普教育。
“每次接吻会消耗至少12卡路里的热量。每天吻3次,每次20秒就有减肥的效果。经常接吻的人平均寿命比一般人长5年,得胃病和血液病的机会也比较少。而且还能防止蛀牙。另外,接吻是治疗打嗝最有效的方法……”
蜜糖不耐烦地打断了我:“没有吻会死吗?”
2
没有吻不会死,但足以让我失去追她而去的动力。蜜糖走后,我坐在海边继续喝酒,心情闷闷的。这时候我接到一个电话:“事情进行得怎么样?”
我如实回答:“她不肯。”
电话那边的人显然很高兴。介绍一下吧,他是蜜糖的男朋友——我?我和蜜糖正在恋爱没错。关系有点儿乱是不是?好吧,或者我应该从头开始讲。
一个月前,一个男人通过朋友的介绍找到我。我还记得他那天穿着草绿色POLO衫和墨绿色短裤,脸上戴着太阳镜,像一只大号的蟋蟀。蟋蟀说:“我想请你帮忙调查一下我的女朋友,她最近对我冷冰冰的,没什么热情。”
这种另类的要求让我很意外:“你应该去找私家侦探,我只是个表演系毕业生,到现在连路人甲都没演过呢。”
“不,我是想请你去试探她一下,你可以假装追求她——如果她肯跟你接吻,那就可以确定她不爱我。”
我想了想,答应下来,这是件挺新鲜的事。反正现在也没工作,而蟋蟀答应的两千块的报酬也挺诱人的。于是,根据他提供的线索,我跟着他的女朋友蜜糖来到这片海边,并和她成为潜水班同学。
3
潜水第一天我就傻了眼——蜜糖上的是高级班,而我连初级水平都没有。教练带我们坐船去深水区,她一个背翻式漂亮地入水,而我穿着全套的潜水装置——潜水衣,面镜,呼吸管,蛙鞋,还背着沉重的氧气瓶,怎么都不敢跳下去。为了两千块丢掉小命,这值得吗?
就在我犹豫的时候,蜜糖从海中浮了上来。她的胳膊搭在船上。摘掉面镜,甩甩湿漉漉的长发,棕色的皮肤在太阳下闪闪发光——就像《加勒比海盗》里的美人鱼一样,冲我笑笑说:“一起来呀!”
而我就像被美人鱼诱惑的水手,不由自主地追过去。我忘了什么背翻式入水,忘了要做动作减轻耳压,我跟在她身后,不知不觉间潜到水深18米的地方,这是我们能来到的极限深度。
半透明的水母垂着长长的触须像幽灵一样掠过,数量庞大的鱼群从斑斓的珊瑚中穿行。头顶上的海水被天空映照得亮光闪闪,接近透明。
回到岸上以后我脑袋晕乎乎,就像喝醉了酒。我承认我是一见钟情。
接下来的一个月,我们游泳、潜水,晒太阳,像一对恋人。
4
挂了蟋蟀的电话我仰头灌下一瓶啤酒,我想这件事应该怎么收场呢。蟋蟀刚才在电话里说:“已经一个月了,我会去把蜜糖接回来——关于追求她那件事,就到今天为止吧,我想是我多心了。”
隔壁桌真吵,那对小情侣从刚才开始就一直吵架。现在他们和好了,抱在一起又是啃又是咬。用这么粗俗的词来形容接吻这件本来美好的事,我承认我是忌妒了。
我忌妒还有另外的想法,科学家说——恋爱的人大脑里会分泌出源源不断的多巴胺,多巴胺又被称为恋爱兴奋剂,它会支配恋人做出充满激情的事比如接吻。如果两个人不相爱而接吻,那么则会因为缺少了多巴胺而感觉不到接吻的愉悦。
那么蜜糖也是因为不爱而没有分泌多巴胺,所以才不肯跟我接吻吗?我对她隐瞒了我接近她另有目的,而她也对我隐瞒了她其实不是单身。如果说我是真的爱上了她,那么对她而言,我只是海边的一次艳遇吗?
这样的结论让我难过,于是一个人去潜水。怎么。海底的样子会随着人的心情改变吗,怎么有那么多牵牵绊绊的海草,就像我乱七八糟的心事一样。海草温柔而凶险,死死缠住我的鞋。
我无论如何都挣脱不开。拼命想甩掉蛙鞋,可慌乱中竟然丢掉了氧气瓶。霎时间。胸腔传来一股强烈的压迫感,我喘不动气了。海底是一片沉寂的黑色,我闭上了眼睛。
5
我的意识逐渐清醒,耳朵里先是传来一阵阵嗡鸣,接着是人们的说话声:“这姑娘真了不得,为了救男朋友自己差点儿没命!’,
我努力睁开眼,面前是蜜糖近在咫尺的脸。还来不及反应,她的嘴唇就贴到我的嘴唇上——她在给我做人工呼吸。我浑身像通了电一样酥软,身体虽然还躺在这儿一动不动,精神却早就已经快活地翻了几十个跟头——我把这当成是我们之间的第一个吻啊。
我抱着蜜糖,她也抱着我,我们以一种失而复得的姿态紧紧拥抱在一起。就在这时。眼前出现了一个绿色的身影,我抬起头,发现蟋蟀正站在我们旁边,脸色铁青。一时之间我很慌乱。不知道应该怎么对他解释。蜜糖倒是很镇定。她站起来,平静地对蟋蟀说:“这样也好,本来我还想回去以后再跟你说,我们……分手吧,我已经不爱你了。”
“不爱我?那么你爱谁?该不是刚才和你拥抱的这家伙吧!”蟋蟀愤怒到极限,反而冷笑起来。我拼命去拉蟋蟀。想要阻止他说出下面的话,可他发疯一样地把我推到一边,接着说:“这家伙是我两千块雇来的,接近你就是为了试探你对我是不是专一。你该不会那么天真,以为他爱你吧——对了,他是表演专业的毕业生。演技还可以吧?”
蜜糖看着我,什么也没说。甚至连一个表情都没做。她就那样转过身慢慢地走了。沙滩上留下一行湿漉漉的脚印,每一个都像踩在我的心里。
6
夏天过去了,秋天也过去了,现在已经是冬天。海边早就没有什么游客,但我还是固执地待在这里,不肯离开。这里保存着我和蜜糖之间唯一的回忆,我想念她。
蜜糖是没吻过我,但她却肯不顾一切地救我,这是汹涌的多巴胺支配她做的傻事,她爱我。对我来说,没有吻不会死,但没有爱一定会。
事实上,几个月前蜜糖曾经给我打过一个电话。屏幕闪动,我接起来,那边却寂静无声。沉默了好久,电话挂断了。从那时我发现,这个世界就像那通电话一样,逐渐变得寂静,就连海浪也不再发出轰鸣。后来我才明白,不是世界的问题,而是我的问题。
其实都怪我自己。还记得那次醉酒后冒失地潜水吗,巨大的水压弄穿了我的耳膜,我的听力一点一点消失了。不用大惊小怪。这个世界每一秒钟都有意外发生,这只是其中小到不能再小的一桩。而有件事是我心里所有意外当中最大最惊喜的一桩,那就是爱上蜜糖。
我不会告诉她这一切,爱就是爱。不是负担。而我也永远都不会问她,她在那通电话里对我说了什么,是跟我一样的爱和想念,还是仅仅说保重,再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