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夹着书本去上课,班长喊“起立”以后还有一个女同学嘴里不断蠕动,我还礼以后,班长叫了“坐下”,我说:“班上有个别同学无视校纪校规,也不懂得起码的礼貌,班长喊起立以后还在吃东西,希望以后类似的现象不要再发生。”说完了正准备上课。
那个吃东西的女同学却站了起来说:“去你的,我在嚼口香糖,根本就没吃东西。”
我于是严肃地说:“你不仅不接受老师的批评,还辱骂老师,下了课跟我到办公室去解决问题。”
那个女生说:“我骂人了吗?你少拿那个破政教主任吓唬我,姑奶奶不吃这一套。”
我正告说:“你这是第二次辱骂老师,依着我年轻是的脾气,两耳光打过来,让你满地找牙!”
她还耍横说:“你敢!老师不准殴打学生。”
我说:“回去问问你爸爸,看我敢不敢!”
她知道她的爸爸是我原先的学生,估计也听她爸爸说起我,态度有些收敛。
我上完了一节课,然后让她跟我回到政教处,严肃指出她今天所犯错误,并且警告她,如果再犯类似的错误,学校将对她进行行政处罚,直至劝其退学。
当晚,她的爸爸就带着她到学校向我赔礼道歉,他们父女俩走了之后使我想起她的父亲读中学时的往事。
我正坐在办公室批改作业,突然有学生高喊:“老师,不好了,打架了!”
我连忙放下作业本奔出去,只见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打架,男生把女生按在地上,用拳头直打女生的胸部,我赶过去一只手把那个男生拎了起来怒喝道:“哪有男生跟女生打架的道理?再打我给你两耳光!”那个男生当时就被我的气势吓住了,没有再动手,然后我把两人都叫到了办公室,调查此时的来龙去脉,并且对两个当事人都作出了严肃的批评,男生当时就表示:再不打了。我于是让他们俩回班级去了。可是刚坐下两人又打起来了,而且这一次男生发狠用脚猛踢女生,我闻声赶到,上去二话不说狠狠给了男生两耳光。
学生的事情平息了,紧接着男生的父亲就带着男生找到了学校校长,校长了解到我是为了平息紧急事端而采取的非常措施,就不便说什么。可是男生的家长却是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,是附近集镇上的镇长,他一定要严肃处理我,不然不肯罢休,最后我以失去前途为代价才平息了事端。
我们校长素来胆小,一次一个学生发狂,捡了一些石块对着校长办公室直扔,校长像一只屋檐下的母鸡见到老鹰,头钻到稻草堆里,屁股留在外面那样顾头不顾尾,一头扎进办公桌下面在手机里直叫唤:“老陈救我!”我迎着乱飞的石子冲过去一把拧住那个调皮学生的胳膊,另一只手捏住他的肩胛,那个学生当时就软了下去,才知道这个世界容不得他为所欲为。
一个数学教师因为学生不完成作业,罚他在办公室里站了一会儿,不想那个学生有低血糖的毛病,一下倒在办公室里,被家长讹了几千块......
正是我们这样的社会风气使很多老师想管而不敢管,毕竟像我这样視前途为身外之物者是少数,因为你教育别人的孩子而失去自己的利益,这不是典型的得不偿失吗?
好在是镇长的儿子没有继续担任镇长,不然连赔礼道歉的事情都可遇而不可求。我们的教师有很多的无奈,《教育法》、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等法律》等相关法律都是约束教师的,基本上没有法律是保护教师的,该失业的时候照样失业,该扣发工资时照样扣发,生老病死均无保障,因此一旦出现纠纷,教师一定是被告,有哪一个愿意面临着当被告的危险而去管理学生铤而走险呢?
别指责教师把学生没有把学生教好,社会大环境如此,岂能只是怪罪手无缚鸡之力、家无隔夜粮的穷教师,常言说:家有五斗红高粱,谁来当这孩子王?